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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规定车用天然气不得随意涨价
发布时间:2011-9-2 0:00:00    文章作者:中国天然气网
    
        随着天然气等天然、清洁能源走进居民的生活中,给居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当油价不断上涨的时代,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私家车都选择了“油改气”,因此有车一族开始关注起车用天然气的价格。近日,山西省做出明确规定车用天然气不得随意涨价。
  8月上旬,山西省城6座煤层气加气站“酝酿”涨价的消息曾引起出租车司机的热议。8月31日,从山西省物价局获悉,为稳定省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对太原市晨光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作出批复,明确规定省城各车用燃气加气站不得随意涨价,车用天然气最高零售价格为3.60元/立方米。
  据了解,太原晨光公司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为首家在太原实施出租车“油改气”的企业,2006年与太原市公交公司合作建成了南上庄等7个煤层天然气加气站,今年5月以来,除了尖草坪加气站外,其余6座加气站全面恢复供气,是省城车用燃气的主要供气企业,其燃气价格直接影响着省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和市场供需关系。“现在的价格仍为3.60元/立方米,没有涨。在8月中旬,公司就在下属的体育馆加气站、九丰路加气站等6个加气站贴出通知,拟定于8月20日凌晨零点将煤层气价格调整为3.8元,但后来听说因为物价手续一直没有批下来所以就没涨。”太原晨光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体育馆加气站一工作人员指出。
  “车用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任何企业不得超越浮动范围,私自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省物价局一工作人员指出。文件明确规定,自即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太原晨光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在省城的南上庄分公司、体育馆分公司、下元分公司、胜利桥东分公司、九丰路分公司、小东流分公司等六个煤层气加气站的最高零售价格仍为3.60元/立方米。太原晨光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和向下浮动不超过1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零售价格,但须报省、市物价局备案。